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淺談心理治療

 

楊大緯醫師

  廣義的心理治療,指的是聆聽那些身處困境的個案、並和他們交談。這種特定形式的對話,是為了協助個案瞭解自身狀況、並且進一步解決他們的困境;利用個案和治療師之間的談話與關係,來治療各種情緒障礙與精神疾患。心理治療的種類繁多,若依治療技術來分類,可分為精神分析取向、認知行為取向、折衷取向,以及其他取向心理治療,如系統理論等。若依參與的個案來分類,又可分為個別心理治療、伴侶治療、家族治療、團體心理治療等等。這兩種分類法可以合併使用,舉例來說,「精神分析取向個別心理治療」;或「認知行為取向團體心理治療」。雖然心理治療種類很多,但研究指出,它們治療效果都頗為接近,比起沒有接受心理治療的病患都會來得更好。

  事實上,在臨床上所有的精神醫療服務中,至少都包含了某種形式的心理治療。最基本的支持性心理治療,已經融合在日常醫護與病患的互動裡,用以協助患者調適壓力情境、或者做出困難決定等。醫療人員也可能採用稍複雜些的心理治療,包括簡易的認知行為治療、短期動力取向心理治療,可以加上藥物治療或者社會評估與介入,成為整體治療計畫中的一部分。最複雜的,則是由治療師所提供完整的認知行為治療、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等等,可以單獨施行、或者與其他治療方式整合成為更大的治療計畫。

  臨床上,心理治療常與藥物治療合併使用。研究顯示,針對許多情況,包括情緒障礙(憂鬱、躁鬱、焦慮)、成癮疾患等,使用心理治療合併藥物治療,比起單獨使用其中任何一種,治療效果更好。不過,許多人對藥物治療經常存有迷思。舉例來說,有的患者會覺得,「吃藥」就代表「我的人生失控了」;而有的病患則認為「精神科藥物會上癮」,或者「精神科的藥一吃就是一輩子」。事實上,醫師之所以處方精神科藥物,目的在於協助治療疾病,較快速緩解症狀,同時也可改善專注力、記憶與學習能力,以促進心理治療的進展。而多數精神科藥物,如抗精神病劑、抗憂鬱劑、情緒穩定劑等,都不具有成癮性;少數可能有成癮風險的藥物,如確實遵照醫囑服用,以短期使用為原則,配合認知行為的技巧,則成癮的可能性將會降到最低。

  以上簡單介紹心理治療的原則,但根據每個個案的狀況仍會有不同考量,建議還是要與您的醫師作個別諮詢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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